就业服务所职能、职责职能
来源:     时间:2016-08-26    作者:和林县 呼和浩特

1、负责协调组织残疾人就业以及劳动技能培训等法规、政策、规则、计划的落实;

2、负责对有就业能力、有就业需求残疾人的就业登记、建库和就业策划指导;

3、负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

4、负责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

5、负责残疾人就业、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领域的有关信息统计、处理工作;承担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指导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组织管理工作;

6、完成县残疾、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部署的其他相关工作。

 

 

岗位职责

1、职业介绍:掌握本地残疾人失业登记人数、求职登记人数和在业残疾人情况;收集残疾人求职信息;收集残疾人就业岗位;推荐残疾人就业岗位;制定年度就业安置计划,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2、技能培训:收集培训需求,掌握需求数字;建好培训点、培训基地;开展分散和集中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残疾人职业培训指标;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选手的选拔工作,开展岗位练兵。

3、按比例就业审核:收集企业残疾人用工需求;推进用人单位集中就业和按比例就业,并对用人单位进行按比例就业专项检查;做好残疾人保障金征缴和审定工作;抓好按比例就业宣传、表彰等具体事情。

4、创业指导:举办创业培训班;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宣传创业有关政策;提供相关创业项目;搞好创业相关服务。